尋訪非遺:內蒙古呼麥申遺背后的故事



11月20日下午,慶祝中國蒙古族呼麥成功申報“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(chǎn)代表作名錄”座談會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舉行。專家學者們深情回顧了4年充滿風風雨雨的申報歷程,并就蒙古族呼麥的保護、傳承和發(fā)展以及內蒙古自治區(qū)非物質文化遺產(chǎn)保護立法進程等進行了深入探討。
到底什么是呼麥?中國蒙古族呼麥的特點是什么?申報面臨哪些困難?中國蒙古族呼麥為何能夠成功申報“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(chǎn)代表作名錄”?記者采訪了內蒙古藝術研究所所長、呼麥申報文本撰寫人喬玉光,請他為您一一道來。
迷惑:究竟什么是呼麥?
早在2005年,中國和蒙古兩國聯(lián)合申報蒙古族長調成功之際,蒙古族呼麥申遺的工作就提上了議事日程。
“長調、馬頭琴、呼麥并稱為草原文化三寶,是蒙古族最典型、最有代表性的文化表現(xiàn)形式。”喬玉光介紹說,“長調申遺成功,呼麥申遺是非常自然的事。”
盡管呼麥藝術從古至今綿延不絕,然而長期以來,由于種種原因,呼麥卻一直是“養(yǎng)在深閨人未識”。
20世紀90年代,“呼麥”之一種,“高音呼麥”即俗稱帶有“哨音”的呼麥,從蒙古國傳入內蒙古地區(qū),并漸為流行。被蒙古國稱之為“呼麥”的具有濃郁蒙古民族特色的神奇藝術,才逐漸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。
盡管有越來越多的人欣賞、學唱呼麥,但是對于呼麥卻沒有一個可被學術界廣泛認可的概念性定義。
由于人們最初接觸的是帶有金屬般“哨音”的呼麥,因此有人認為,在基礎低音之上飄逸著的泛音性高音即俗稱的“哨音”與基礎低音構成的和聲,是呼麥唯一典型的形態(tài)特征,因而也就成為判斷是否是呼麥的唯一標準。簡單地說,只有“高音呼麥”才是呼麥。
根據(jù)這樣一種認識,很顯然,內蒙古就失去了申報呼麥的最起碼的資格。原因很簡單,按照規(guī)定,申報非遺有一個先決條件,就是所申報的項目,在申報地區(qū)一直以原生態(tài)形式傳承,沒有失傳。
因此,呼麥的概念是一個關鍵性要素。只有準確定義呼麥,才能對這些問題進行判斷和鑒別。
呼麥的定義到底是什么?喬玉光帶領他的團隊,查閱了大量資料,開始對呼麥的概念以及與此相關的一些基本問題進行研究。
對呼麥做出一個學術層面的科學定義,是一件非常嚴謹和不容易的事情。喬玉光介紹說,他和他的團隊首先把注意力放在了已被廣泛認可的呼麥文化分布區(qū),對蒙古國、俄羅斯圖瓦共和國以及我國新疆阿爾泰山一帶的呼麥,進行了大量的資料匯集,一首一首地進行分析,不僅比較它們之間的不同,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它們之間的本質性的相同點。
這一過程是極為艱苦的,為了弄通一個問題,研究人員常常會通宵達旦地守在錄音機邊,反復進行鑒聽。經(jīng)過認真比較分析,他們發(fā)現(xiàn),蒙古國呼麥既有帶“哨音”的呼麥,也有不帶“哨音”的呼麥,而俄羅斯圖瓦的傳統(tǒng)呼麥,一般不帶“哨音”。研究結果顯示,這種藝術形式,盡管在不同的國度和地區(qū)有不同的叫法,在蒙古國和俄羅斯圖瓦共和國被稱為“呼麥”,在新疆阿爾泰一帶被稱為“浩林潮爾”;然而,它們共同的本質性特點,卻是“一聲能歌兩曲”。
由此,喬玉光和他的團隊,概括出呼麥的本質特征是單人多聲表演藝術,即“一個人利用嗓音的低音持續(xù)聲部產(chǎn)生的泛音,與低音持續(xù)聲部形成兩個或以上聲部的多樣化和聲”。也就是說,根據(jù)這一定義,除了帶有“哨音”的“高音呼麥”之外,還有不帶“哨音”的“中音呼麥”和“低音呼麥”。中音、低音呼麥同樣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聲部構成的和聲;所謂的“哨音”僅僅是呼麥中的一種類型,“高音呼麥”的特點,并不是呼麥的普遍性本質特征。
現(xiàn)狀:呼麥在內蒙古傳承流行
接下來面臨的又一個重要問題是:根據(jù)這一概念,內蒙古到底有沒有獨具本區(qū)域特色的原生性的呼麥?它是否已經(jīng)失傳?內蒙古的呼麥僅是一種來自蒙古國的舶來品?
為此,喬玉光團隊又開始了新一輪的探索和研究。他們首先對內蒙古藝術研究所(藝術檔案館)幾十年積累的資料進行了認真的盤點研究。經(jīng)過兩個多月夜以繼日的工作,他們的注意力集中在了一種叫“潮爾道”的演唱形式上。
“潮爾道”是蒙古民族獨具特色的多聲部演唱方式,由兩人或多人進行演唱,其高聲部是著名的長調歌,而低聲部則是一種被稱為“潮爾”的中低音伴唱形式。這種演唱形式,傳承流行于內蒙古錫林郭勒的北部一帶。
“潮爾”是和聲之意,“道”為歌唱,整體意思是“和聲演唱”。潮爾道的內容,主要是以贊頌為主,歌頌自然宇宙、民族英雄。根據(jù)蒙古民族的習俗,潮爾道是不能隨便演唱的,只有在嚴肅、莊嚴、隆重的場合方能演唱,也不能與酒歌、愛情歌曲等混雜演唱。
喬玉光等對內蒙古藝術研究所(藝術檔案館)所存的傳統(tǒng)“潮爾道”資料,進行認真的分析和研究的結果是令人欣喜的:內蒙古著名民間演唱家特木丁和策登1937年在日本錄制的“潮爾道”資料(特木丁演唱高聲部即長調,策登演唱低聲部)、著名歌唱家哈扎布與著名潮爾歌手薩仁格日勒1979年合作演唱的“潮爾道”(哈扎布先生演唱高聲部即長調,薩仁格日勒先生演唱低聲部),其低聲部就是蒙古國所稱的呼麥,更確切一點講,是低音或中音呼麥。
出于學者的嚴謹,喬玉光和他的團隊又做了兩件事情:
第一件,就是特別邀請著名呼麥演唱家胡格吉勒圖先生,對這些資料做進一步的鑒聽和分析。胡格吉勒圖先生在聽完所有資料以后,興奮異常,說:這就是內蒙古的原生態(tài)呼麥,我尋找了多年也沒有找到,今天終于找到了!
第二件,在2006年的春節(jié)期間,喬玉光只身一人深入到“潮爾道”的流行區(qū)域,調查“潮爾道”特別是其低聲部的傳承狀態(tài)。隆冬季節(jié),雪大風疾,寒冷得像針一樣直刺骨髓。喬玉光頂風冒雪,從一家趕到另一家,采訪了多位潮爾歌手,獲得了寶貴的第一手資料,印證了一個不爭的事實:到目前,被錫林郭勒蒙古族牧民稱為“潮爾”的演唱形式即呼麥,依然在民間傳承流行,沒有失傳!
至此得出的結論之一是:蒙古國的“呼麥”、新疆阿爾泰山蒙古族中流傳的“浩林潮爾”與內蒙古“潮爾道”中的“潮爾”,是同一種藝術形式,呼麥在內蒙古地區(qū)一直在民間傳承。
結論之二是:呼麥的生存形態(tài)和傳承軌線,并非是單一的,在歷史的演化過程中,至少形成了雙軌承傳現(xiàn)象:第一種,是以獨立演唱的方式存在并承傳,如蒙古國的高音呼麥以及阿爾泰山一帶的浩林潮爾,可稱之為獨立演唱型;第二種,是以非獨立演唱形式即與其它藝術形式結合形成一種新的藝術表現(xiàn)形式,如內蒙古錫林郭勒草原的“潮爾道”中的“潮爾”,可把這一種呼麥稱之為非獨立演唱型。由于內蒙古的呼麥一直沒有從潮爾道中獨立出來,這樣就造成了相關研究的缺失,致使以為呼麥在內蒙古地區(qū)已經(jīng)失傳。
呼麥一直在內蒙古地區(qū)傳承,并沒有中斷和消失,這讓關心著蒙古族文化發(fā)展的人們歡欣鼓舞。然而,呼麥的傳承與發(fā)展,面臨著令人憂慮的生存和發(fā)展危機。
幾十年前,在錫林郭勒等地的草原,隨便到哪一個蘇木(鄉(xiāng))甚至嘎查(村),都可以找到在當?shù)赜杏绊懙暮酐湼枋郑ó數(shù)亟y(tǒng)稱之為潮爾歌手),在自治區(qū)有影響的著名呼麥歌手也不在少數(shù)。如今能夠承擔呼麥傳承人重任的歌手鳳毛麟角,人亡藝絕的事情時有發(fā)生。搶救保護獨具特色的內蒙古原生性呼麥的任務迫在眉睫,刻不容緩。
責任:申報文本精益求精
對內蒙古呼麥的形態(tài)和傳承狀況有了充分的研究后,專家們開始了申報文本的撰寫過程。
同以往的申報不同,這次申報有著嚴格的字數(shù)限定。上次蒙古族長調在申報過程中提交的材料有10萬字之多,而這次要把幾年的學術研究成果濃縮在薄薄的幾頁申報文本中,按照要求清晰深入地闡述呼麥的概念、歷史傳承、內蒙古原生態(tài)呼麥的特色以及相應保護措施等問題,其難度可想而知。
據(jù)了解,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在評審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(chǎn)的時候,標準極其嚴格。申遺項目首先要通過所在國家相關部門和專家委員會的嚴格篩選,才可以推薦上去。推薦之后,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秘書處進行復選,之后再由18個國家組成的國際評審委員會進行嚴格的專業(yè)審查,在這過程中有近一半的項目被否掉,最后通過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提名的一般不超過50%。在這個最后的關鍵階段,完全是靠申報文本的質量說話。
“那段時間,沒少掉肉掉頭發(fā)。”作為申報文本的撰寫人,喬玉光深知責任重大,在文本寫作過程中,他字斟句酌,反復修改,有時為了闡述一個觀點,列寫出幾種表達方式,詳比優(yōu)劣,為之付出了大量的心血。
2008年7月13日,內蒙古文化廳將完成的申報書初稿報送文化部。由于準備工作充分,申報文本質量過關,當年11月,蒙古族呼麥項目經(jīng)過“文化部2009年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(chǎn)代表作申報文本評審會”嚴格評審,破格批準上報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;12月,收到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秘書處就“進一步明確內蒙古呼麥區(qū)別于其他地區(qū)呼麥特征”的第一次反饋意見,文化部、自治區(qū)黨委宣傳部以及自治區(qū)政府相關領導,給予了高度重視和積極支持,文化廳隨即組織專家進一步補充和完善了申報材料。
“為了做好相關工作,我們還邀請文化部外聯(lián)局國際處張敏和鄒啟山二位專家來到呼和浩特,對文本的修改和翻譯進行質量把關,于2009年1月初如期將補充材料報送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。”內蒙古文化廳副廳長明銳介紹說。“今年6月,經(jīng)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附屬機構第二次審核與評估,我們收到為了與蒙古國呼麥區(qū)別、建議在申報項目名稱中加入中國字樣,即項目名稱更改為中國蒙古族呼麥藝術的第二次反饋意見,我們如期答復了同意意見。”
抉擇:申報要不要按計劃進行
就在人們焦急地等待申報結果的時候,一道新的考驗又擺在了大家面前。
此前,鑒于中蒙兩國在長調申遺中的成功合作,在呼麥申遺的過程中,我方一直希望與蒙古國聯(lián)合申報。在
蒙古族長調民歌聯(lián)合申報成功之際,內蒙古自治區(qū)黨委、政府就很重視和支持蒙古族呼麥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(chǎn)代表作工作,并就與蒙古國聯(lián)合申報問題不只一次地同蒙古國教科文部相關領導提出希望和要求。
2007年8月,在烏蘭巴托召開的中蒙兩國聯(lián)合保護蒙古族長調民歌協(xié)調指導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,文化部周和平副部長向蒙方再次提到了中蒙兩國聯(lián)合申報蒙古族呼麥為“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(chǎn)代表作”的建議,但由于多方原因,中蒙雙方未走上共同申報之路,而是分別向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提交了申請。
今年8月11日,中國駐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秘書長方茂田收到了蒙古國駐聯(lián)合國秘書長烏日圖那順的一封信:“考慮到蒙古國和中國同時提名申報了蒙古族民間呼麥藝術,我們建議兩國聯(lián)合申報呼麥為2009年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(chǎn)代表作項目(如果2009年申報失敗,作為下一次的聯(lián)合申報項目)。”實際上,這是蒙古國申報的呼麥項目在未能通過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前兩次審核與評估,未入選推薦名單的前提下,要求中方撤回申報,等下一次和蒙方聯(lián)合申報。
按照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規(guī)定,某一項目如果沒有通過評審,那么該項目必須等到四年之后才允許再次申報。蒙古國提出聯(lián)合申報時,早已超過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申請截止期,在2009年聯(lián)合申報已無可能;等到下一申報期,由于蒙古國的申報本次未獲通過,中蒙聯(lián)合申報是否會成功,也充滿了變數(shù)。況且,中國申報的呼麥項目已通過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提名評審,邁出了最重要的一步,最后通過的可能性極大。
到底要不要按原計劃申報?
對此,我國文化部高度重視,召開專門會議進行研究,經(jīng)會議研究認為:2009年呼麥申報工作繼續(xù)按時進行;對于蒙古國方面的呼麥申報工作中方給予充分支持;為進一步推動中蒙兩國的文化交流與合作,建議建立中蒙兩國文化工作長效機制。文化部將此意見以方茂田的個人名義回復了烏日圖那順。
喜悅:4年風雨換來陽光燦爛
四年艱難并充滿風風雨雨的申報歷程終于有了圓滿的結果:2009年9月30日,在阿聯(lián)酋首都阿布扎比召開的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(chǎn)政府間委員會會議公布,中國蒙古族呼麥被列入“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(chǎn)代表作名錄”,這是蒙古族文化走向世界的又一個重要的里程碑。
內蒙古自治區(qū)文化廳廳長王志誠表示,我們將嚴格按照呼麥五年保護計劃,進行呼麥的田野調查、加強理論研究、實施傳承人保護行動、健全完善保護管理機構、加強國際學術交流、舉辦呼麥演出和比賽、加大呼麥的宣傳和建立專業(yè)數(shù)據(jù)庫等工作,全力推動蒙古族傳統(tǒng)文化瑰寶,呼麥的傳承與發(fā)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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